過去,我對舊金山這座城市的印象,就是電影中常出現的叮叮車、漁人碼頭、佈滿彩虹旗的卡斯楚街,但住了一段時間之後,我才發現,這座城市有太多黑暗角落,身為遊客,一定要學會跟舊金山的重要成員–遊民學會如何和平相處。
舊金山是一座高度反差的城市,它是全美收入最高的城市,但也是遊民密度屬一屬二的城市,它有美麗的海岸風光及街景,但也有骯髒的街道,即便市政府提出各種政策要收容遊民、改善街道髒亂的問題,但不同階級身份的居民還是在這裡呼吸著同樣的空氣。
舊金山的遊民實在多到可怕。我在舊金山住了短短的一個禮拜,歷經不同的心境轉折,從排斥、忍受到理解,終於接受它們也是這座城市的一部份。
第一天早上,拉著行李找青旅的路時,遇到一堆拉丁裔遊民,在路邊聚集,而且馬路兩側都是如此,我索性打住不想繼續前進,當我到公車亭查看路線時,有個喝的醉醺醺的拉丁裔女生跑來指指點點,害我嚇得趕快退出公車亭,後來這個女生還跟一個遊民吵起架來,害等車的人差點上不了車。
後來我才發現,我住的Hostel附近根本就是遊民大本營,這裡離最熱鬧的聯合廣場不算遠,但環境可說是天差地別,附近有很多廉價旅館,也有很多印度餐廳,還有中東人開的雜貨店,難怪成為遊民喜歡聚集的地方,但也常聽到警車呼嘯而過,就連半夜也一樣(只是警笛會變成斷續而小聲),似乎要警告遊民:I’m watching you!
我常從聯合廣場或市場街走回Hostel,但不管走哪一條,都會經過遊民聚集的地方,這些遊民通常不會惹你,只是自己聚在一起聊天,但偶爾也會開口要煙或要錢,我多半不理他們,等紅綠燈時比較可怕,有些人為了躲遊民還會故意闖紅燈離開,單身女生經過遊民時都會面露驚恐,少數遊民會瘋瘋癲癲的大吼大叫,但多半大家都保持距離,採取井水不犯河水的姿態。
這些遊民都睡在路邊(聽說法律禁止他們露營),即使是天氣很冷或下雨天,也只是蓋著簡單的衣物或睡袋。雖然他們的穿著與外觀,跟一般人有些差異,但多半看起來「無害」,並不是什麼凶神惡煞之輩,也不常聽說有什麼搶劫或暴力事件;不過我還是盡量很早就回Hostel,幾天下來最晚頂多在外頭待到八點,在天黑之前一定回到宿舍,以保障自身安全。
有次經過聯合廣場要去Macy’s的Cheesecake Factory時,突然聞到一股很難聞的味道,原來有位遊民坐在那邊,他身上的衣服都快磨損殆盡,顯然好久沒洗澡了,跟一群光鮮亮麗的年輕人一起曬太陽,那畫面很奇怪,味道更奇怪,但看久了也沒有什麼違和感。
搭公車時也常遇到遊民。有次有位遊民跑來擠在我旁邊,有點味道,我不好意思也不敢換位置,他不知是喝醉還是很睏,一直打哈欠,然後低著頭睡覺,車上所有人都在看他怪異的行徑,後來人漸漸變少,他還跑到最後面的位置躺下來睡覺,口中還唸著I’m so tired….,顯然公車對他來說,比路邊舒服太多了,可以當成行動旅館稍事休息一下。
不知是練就了視若無睹或充耳不聞的功夫,還是開始習慣他們的存在,後來我已經可以用自然的方式面對遊民,不用繞道躲他們,也不用特別「無視」它們,就假裝是當地居民一樣很習以為常的通過他們身邊,甚至有些遊民還會跟我擊掌打招呼。
不僅讓我想起美國社會學家高夫曼(Erving Goffman)的《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》(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),那是一個城市的舞台,不管你是什麼角色,都會盡量在符合別人期待下演出,維持一種群體規範下的社會關係。
如果這城市的多數人都能與這些街友長時間共存(或許還沒到共融的程度),那麼身為過客的旅人,似乎更沒有理由去抗拒與厭惡,不妨入境隨俗,換個視角去看待每一次相遇及相處吧!